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北京:分级诊疗将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2017-04-01 14:25:07 浏览次数:1 【字体:

      近日,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会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克庆出席并讲话。

      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进,必须相应调整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使其能够没有顾虑地调整服务结构,专注于收治疑难复杂疾病。本市将探索实施医联体总额付费制度。据悉,对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可以推动医院下沉资源、下转病人,开展日间手术,加强预防保健工作,最终不仅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也有助于促进全民健康。

林克庆要求,各区要深刻认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深化医改和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好;同时,除卫生计生部门外,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革创新,勇于突破。

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二、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四、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

      五、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

      六、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八、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九、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转自:中国数字医疗网)